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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35)的报告

2023-03-08 10:02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我局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监督任务清单》中涉及序号35号“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线一单”,强力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控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空间布局、港口岸线开发利用,确保长江、汉江武汉段生态安全。努力擦亮汉牌生态名片,充分彰显武汉市两江脉动、百湖润泽、群山点缀等方面的自然禀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提升“两江四岸”、湖滨、山地、公园等特色生态空间的品质,加快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际湿地城市,提升城市生态竞争力,营造绿色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成色。”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目标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不懈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提升岸线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严格实施省、市湖泊保护条例,加强湖泊规划管控。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力度,有效发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提升城市生态保护和城市生态治理水平,努力打造湿地花城和世界知名滨水绿城。

二、整改措施

法依规保护森林、湿地、绿地等城市生态要素资源。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编制《小微湿地保护修复指南》,建设小微湿地示范点。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际湿地城市。

三、整改情况

(一)保护城市生态资源

1、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森林法》等法律法规,采用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依法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坚持林地定额管理、林地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上报。

2、依法依规落实好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对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和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严格把关,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协同审查工作。

(二)科学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及工作计划

在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普查的基础上,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开展了湿地资源补充调查,以此为基础编制了《武汉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9-2030》,以及《武汉市湿地保护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武汉市重要湿地生态监测与预警实施方案》《武汉市湿地保护管理规范及技术导则》《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等专项规划、计划,并付诸实施

(三)湿地保护与修复情况

202211月5日至13日,“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湿地大会在中国武汉和瑞士日内瓦同步举行,来自142个缔约方和有关国际组织的近千名代表参会。本届大会是党的二十大后我国重要的主场外交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武汉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靠前调度、统筹指挥之下,我局精锐出战、勇挑重担,会同国家、省、市三级机构合署办公、众志成城,通过健全完善调度机制、全力督办重点工程、精湛做好会务接待和保障、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和安保工作等有力措施,成功举办了一届具有中国气派、荆楚特色、江城风貌、世界影响的盛会。

始终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充分利用丰富湿地资源,加大湿地保护与修复,完成杜公湖国家湿地公园二期湿地修复项目。蔡甸区沉湖、新洲区涨渡湖、江夏区上涉湖等保护区通过绿盾保护区专项行动,拆除了核心区、缓冲区人工设施,全面实行退养开展退耕还湿。完成3处小微湿地市级示范点与4处区级小微湿地建设,湿地生态服务范围向城市中心区域不断辐射。智慧湿地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

(四)项目建设情况

2022年,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全市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全市完成建设樱花溪公园、恬静公园、岱山村游园、洪山江滩公园等各类公园100个。新建环杜公湖绿道、环龙阳湖绿道等各类绿道100.34公里、林荫路102公里、花田花海340公顷。新建绿地1001.1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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