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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量大问题(省序号23)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5-12-26 08:46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量大,管理水平低,部分未编码登记、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在禁用区内使用。

二、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提升监管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倒逼高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二)整改措施:

1.202412月底前,持续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编码登记制度,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购置的柴油农业机械必须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否则不得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责任单位:各区,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园林林业局;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202412月底前,建立健全部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各区,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园林林业局;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202512月底前,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淘汰更新。(责任单位:各区,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202512月底前,协同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使用要求。(责任单位:各区,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园林林业局;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各建设单位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进场管控、台账规范和排放监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措施完成情况:

1.着力完善园林绿化施工扬尘防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长效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园林绿化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强化市、区两级管理协同和部门联动,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全面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2.督促指导各园林绿化施工工地继续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喷码和准入管理制度,取得环保编码并规范喷涂后方可入场作业,严禁未编码机械进入施工场地。强化工地主体责任,督促项目单位建立健全机械使用台账,实时更新机械进出场信息,做到一机一档,实现精细化管理。

3.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纳入日常与专项检查重点内容,积极引入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对全市园林绿化工地开展多轮次专项排查,重点核查机械环保标识和台账记录情况2024至今,累计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04台,对其中13台排放不达标机械进行治理整改,清退2台不合格机械出场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园林和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2429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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