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反弹问题(省序号16)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反弹。“十四五”以来,湖北省多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反弹严重,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全省重污染天数比率从2021年的0.6%增加到2023年的1.9%。
二、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遏制空气质量反弹被动局面,到2025年全市16个区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36微克/立方米,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整改措施:
1.2025年12月底前,落实《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湖北省“五个一批”(2024—2025年)工作计划》,源头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谋划实施一批大气污染防治治理项目,推进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提升,推动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公司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淘汰老旧车辆,完成年度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各区,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林业局;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2025年12月底前,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调度及督办,持续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现场监督帮扶,按时保质完成生态环境部、省级监督帮扶反馈问题和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各区,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林业局;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推进园林绿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做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在园林绿化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参建单位环保责任意识普遍增强。
(二)措施完成情况:
1.压实管理责任,规范监管行为。编制出台《市管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程(试行)》,制定了《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检查标准》,完善园林绿化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机制。加大日常检查,督促整改工作力度,不断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通过专项工作提示、网络平台通知等方式,快速传达并落实空气污染应急响应要求。
2.坚持市、区联动,全域监管,依托第三方加强对各区园林绿化工地文明施工巡查,引入无人机技术对全市重点园林绿化项目开展文明施工专项巡查,重点检查裸土覆盖、复绿进展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实现高空航拍与实地核查有机结合,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有效遏制扬尘和机械排放污染。2024年至今,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工地文明施工问题256件。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04台,整改13台、清退出场2台。
3.每季度邀请行业专家参与现场对扬尘防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等开展专业评估,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督办,切实提升项目单位环保意识和整改质量。通过行业会议、政务新媒体和工地宣传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及管理要求,曝光典型问题、推广优秀做法。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园林和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2429386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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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08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