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数据开放平台|中国政府网|武汉政府网|简体

建设工程配套绿地率不达标如何处理?

2022-12-08 11:24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依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未按照批准的绿地率建设配套绿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所缺的配套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绿化补偿费标准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