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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市政府260号令)第十三条规定:采用镂空植草砖方式铺设的停车位,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采用镂空植草砖方式铺设且每个停车位均种植干径大于8公分庇荫乔木的,按其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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