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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套绿地率的法定标准是多少?

2022-12-08 11:26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一)新区建设的住宅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划人口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低于1.5平方米、小区(含组团)不低于一平方米、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二)旧区改建的住宅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划人口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低于1.05平方米、小区(含组团)不低于0.7平方米、组团不低于0.3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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