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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30 10:30 市园林和林业局
索 引 号 010886781/2021-58583 发布日期 2021-09-30
发布机构 市园林和林业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有效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02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助力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秉承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科学修复、系统治理,合理利用、持续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不断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形成了长江中下游特大城市湿地保护的武汉样本。

一、积极创建,助力国际湿地城市认证

武汉,两江交汇,江河纵横,湖泊库塘星罗棋布。城市依水而生,因水而兴,护水而美。全市湿地面积16.24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8.9%,位居内陆副省级城市第一,号称百湖之市湿地之城,曾被美国《国家地理》杂志评为全球内陆湿地资源最丰富的三座城市之一。全市所有的13个行政区、3个开发区,其中湿地率超过6%的有12个区。

国际湿地城市是经湿地公约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独立咨询委员会批准、颁发证书的城市,代表一个城市对湿地生态保护的最高成就,是一块分量厚重的国际金字招牌,每3年认证一次。2018年,在阿联酋迪拜召开的第13届缔约方大会上,首批国际湿地城市授予7个国家的18个城市,我国常德、常熟、东营、哈尔滨、海口、银川等6个城市获此殊荣。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生态保护及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20197月,市政府成立了市长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创建工作方案。我局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照创建要求,全面开展了湿地资源调查、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湿地保护修复、档案整理、科普宣教活动等各项创建工作。20199月,省政府向国家林草局推荐武汉市申报国际湿地城市认证。201911月,国家专家组来汉进行现场考核,对我市湿地保护及创建工作予以充分肯定。20203月,我市高分通过国家专家组评审,国家林草局正式推荐我市参加2021年全球国际湿地城市评选。相关申报认证资料(中英文版)及宣传片,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已报送公约秘书处,待秘书处组织评审。目前,创建工作正在全力冲刺,正式结果将于COP14会议上宣布。

二、推进立法,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制

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机构职能方案的规定,明确由市园林和林业局或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明确水务局(湖泊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湿地管理职责。

2001年,市人大颁布《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2009年,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一个颁布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之后陆续出台《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推行河湖长制,市域长江、汉江等主要河河流、166个湖泊均纳入生态空间管控范围。将湿地纳入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将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进一步划分为生态底线区生态发展区,实施分区管控、分级管理,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全部纳入生态底线区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实施意见》、《武汉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政府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4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17件。形成多部门联合调动、齐抓共管、分工明确的湿地保护制度管理体系。

三、摸清本地,有效实施湿地生态补偿

武汉市现拥有5处自然保护区,即:蔡甸区沉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也是国际重要湿地)、江夏区上涉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黄陂区草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汉南区武湖市级自然保护区、新洲区涨渡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5处国家级湿地公园,即:东湖国家湿地公园、蔡甸区后官湖国家湿地公园、江夏区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和安山国家湿地公园、东西湖区杜公湖国家湿地公园,是全国拥有国家湿地公园最多的省会城市;4处省级湿地公园,即:蔡甸区索子长河省级湿地公园、蔡甸区桐湖省级湿地公园、江夏区潴洋海省级湿地公园、黄陂区木兰花溪省级湿地公园。

2017年,市政府制定《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每年安排1500万元对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按每亩15-35元的标准实行分类补偿,同时区级政府也配套相应补偿资金。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生态补偿的意见》,筹资8亿元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内的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泊、自然保护小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各类生态要素进行生态补偿。

四、全面推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一是持续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对集中连片、功能退化的区域进行修复。通过污染清理、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复、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东西湖区杜公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完成了湿地生态修复、科普宣教、科研监测等建设任务,通过了国家局专家组验收。蔡甸区沉湖、新洲区涨渡湖、江夏区上涉湖等保护区通过“绿盾”专项行动,拆除了核心区、缓冲区人工设施,全面实行退养,开展退耕还湿。

二是推进长江大保护。实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开展安澜长江、清洁长江、绿色长江、美丽长江、文明长江五大行动。优化调整长江岸线资源,取缔(拆除)222个非法码头,货物运输码头全部退出中心城区;建成两江四岸64公里长的江滩绿化带,滨江都市画廊立体景观呈现;构建100多公里长的东湖世界级城中湖绿道体系,入选联合国人居署中国改善城市公共空间示范项目;投入160多亿元,对三环线内316家工业企业实施关停搬迁,城市锈带变城市秀带

三是加强水污染治理。实施国考断面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入河入湖排口排查和溯源整治,建立长江汉江武汉段和全市湖泊排口清单。以三湖三河为重点开展河湖流域水环境三清行动,在全市范围开展劣V类湖泊工程治理,加快实施污水收集管网混错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等。

五、坚持不懈,有效落实湿地动态监测

对重要湿地生态进行野生动植物、水质、土壤等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湿地生态预警机制,制定并实施相关管理计划,湿地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植物呈恢复性增长。全市湿地现栖息有野生鸟类421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东方白鹳、黑鹳等10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灰鹤、白琵鹭等28种。组织开展鸟类监测。第三方监测结果显示,武汉市水鸟种类和种群数量呈恢复性增长。自2016起,连续五年发布武汉市重点区域鸟类观测年报,是全国首个实现全市域鸟类监测的城市。

六、夯实基础,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

选取黄陂区府河湿地作为试点,探索性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工作,初步摸清府河湿地生物多样性的家底。通过分析水环境质量、土地利用及资源开发等对府河湿地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提出加强府河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对策和建议。同时,调查府河湿地外来入侵物种的现状,提出防治对策,为保障生态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撑。组织启动新洲区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工作,以此为基础逐步摸清我市重要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和父来物种入便情况,为今后谋划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为下一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启动新一轮规划编制奠定基础。

七、渠道多样,全面营造湿地保护氛围

在武汉地标性建筑黄鹤楼举行点亮湿地之城活动,向社会征集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logo、海报、口号、照片、视频等,举迎绿色军运,创湿地之城摄影展,招募湿地保护志愿者,开展市鸟评选,打造大美武汉、湿地之城灯光秀,在出租车上、户外LED显示屏巡回播放创建口号及宣传片,营造全市创建氛围。世界自然基金会、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武汉观鸟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多种宣教活动,合力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

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宣教工作,提升全社会对湿地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市园林和林业局在21日世界湿地日举办与湿地对话,和自然握手为主题的武汉市2021年世界湿地日融媒体直播41日,以保护鸟类,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为主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启动我市第三十七届爱鸟周活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以关爱自然,保护湿地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联合相关市直部门邀请相关协会、志愿者组织在在洪山区天兴洲举办我市“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美丽武汉,湿地花城摄影展、鸟类保护志愿服务经验分享、云课堂专家宣讲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等,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氛围。

八、科学合理,探索开发湿地资源

人与自然和谐,城与湿地共生。积极探索湿地+生态融合发展模式,创新滨江滨湖公共空间发展机制。积极申报湿地类型保护地,在已有各类型湿地保护地基础上,规划建设天兴洲、府河等湿地公园,不断壮大湿地资源网络体系;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有机生态水产品及农业休闲旅游,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和水生蔬菜基地,拓展精品休闲旅游路线;打造湿地旅游品牌。实施全域旅游,突出大江大湖大武汉城市主体旅游形象,打造两江四岸精品游线,彰显滨江滨湖特色。江汉朝宗文化旅游景区成为全国首个以长江游览为主题的开放式5A级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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