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数据开放平台|中国政府网|武汉政府网|简体

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 园林和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3-26 12:00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索 引 号 发布日期 2020-03-26
发布机构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武园林发〔20208


 

 

 

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

园林和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风景区)园林和林业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0年全市园林和林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0326

 

 

 

2020年园林和林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是推进“精致园林”三年行动、创办“两城一会”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十四五”规划谋划的承启之年,也是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克难奋进之年。全市园林和林业部门要以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际湿地城市为抓手,全面推进“精致园林”三年行动,着力建设“大绿化、大园林、大森林、大花海”,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建设“无山不绿、无水不清、无路不荫、无村不美”的美丽乡村,奋力开创全市园林和林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公园城市和美丽武汉打下坚实基础。

全年新建城市绿地700公顷,完成人工造林1.5万亩,植树400万株,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森林覆盖率增长0.05%,森林蓄积量增长3%

一、全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1.积极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坚持为民创建、以创促建、以建争创、对标创建,巩固提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林荫路推广率等关键指标,补齐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短板指标,统筹污水处理、空气质量等城市环境指标。启动新一轮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主要公园绿地现状绿线公示。组织开展重点指标遥感测评工作完成初检及申报工作。

2.持续推进“精致园林”三年行动。实施山水十字轴、三环线生态带公园群、城市绿楔等城市重要节点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工作。续建龟山综合整治野芷湖公园、张毕湖公园竹叶海公园府河绿楔示范项目府河湿地公园等项目。推进龙阳湖、新月溪、川江池、径河等公园建设。筹划启动长江绿道示范段、东西山轴人文绿道示范段等项目。谋划天兴洲生态公园、世界大河植物园、青山长江湿地、汤逊湖绿楔示范项目汤逊湖公园、青菱湖绿楔示范项目青菱湖公园、凤凰山及梅子山拆迁建绿等项目前期工作

3.实施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标工程。推进规划绿地建设,利用城中村改造规划绿地储备绿地、开发商代建绿地,开展团结公园、颐湖公园、古田公园等城市公园建设。利用城市微空间通过现状绿地造提升、临时绿化、拆墙透绿、拆迁建绿等措施,建设街头游园。建设城市公园、街头游园100余个。

4.实施重点道路绿化提升新建左岭大道、青年路、京汉大道、后湖大道、杨泗港快速通道、珞狮南路等景观绿化广双排行道树公交站点和渠化岛遮荫,新增林荫路110公里。推进绿道成环成网,建设绿道100公里。布置花田花海110公顷。

5.推进市属公园提升改造。完成解放公园停车场、中山公园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及景观改造提升工作,启动武汉动物园综合改造工程。

6.全面总结评估“十三五”期间全市园林和林业发展实施情况,研究制定《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推进园林绿化精细管理

7.推进园林绿化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加强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全过程监管,把好方案审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考核评价等关口,制定完善管理标准、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8.加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做好植物水肥管理、整形修剪、调栽更新、分车带降土等基础工作,逐步完善喷滴灌系统,落实防病虫、防风、防旱涝、防冻等“四防”工作。通过第三方考核、暗访巡查、专项督查等措施加强养护监管。

9.加强公园管理。持续开展公园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绿化景观养护提升和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公园长效常态管理,继续深化公园管理创新,发挥市民园长作用,开展丰富的公园文化活动,完善街道、社区、游客、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参与管理的共治共管共享机制。

10.实施节约型园林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推广应用本地乡土植物,防止过度景观化,多种树、少种草皮、少搞造型,充分节地、节水、节能、节材、节财,力求城市绿化低维护、乡村绿化免维护。加强统筹,减少重复,避免浪费。

、持续推进国土绿化

11、深入开展国土绿化。完成长江、汉江两岸造林0.8万亩年度目标任务。加强2.24万亩精准灭荒地的幼林管护、补植补造。开展长江江夏、蔡甸区段沿岸17处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和绿化。完成四旁植树200万株。实施纯林改造、抚育、补植补造、病虫害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造林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万亩以上。

12、推进重点造林工程建设。推进青山北湖生态试验区长江森林项目建设,完成造林1000亩。实施机场二通道湿地森林带项目建设,启动府河湿地公园建设。建成四环线生态带南段26公里,启动东段、北段建设。

13、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创建国家森林乡村8个、省级森林城镇1个、绿色乡村6个和市级生态示范村30个。建设黄陂府河、江夏安山等地郊野公园,引导增值型公园、乡村公园建设。推进黄陂木兰大道延伸线、新洲桂花大道、蔡甸嵩阳大道、江夏环鲁湖大道等乡村振兴示范带绿化景观提升,完成通道绿化100公里。

14、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发展花卉苗木、油茶、茶叶和林果等产业基地2万亩。依托国有林场、湿地、自然保护地等资源,发展赏花游、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生态休闲旅游产业。

四、切实加强林业资源管理

15、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用途管制,落实林木限额采伐管理、凭证采伐。科学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完成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任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开展2020年度森林资源督查工作。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落实生态补偿资金,稳步提升生态公益林面积、质量。加强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监管,严厉打击种子种苗违法行为。

16、积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筹办国际湿地大会。推进湿地保护和修复,实施沉湖湿地保护工程。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推进湿地分级管理。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完善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完成“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国际申报手续。积极筹备国际《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

17、完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管理。积极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功能调整和勘界立标。推进自然保护地分类保护、分级管理、分区管控和依法有效保护。

18、加强野生动物、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认真贯彻全国及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非法陆生野生动物捕猎、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行为,做好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严密防范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情。加强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管理,完成三级古树名木名录公布及后备资源调查工作。

19、严防森林火灾。修改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落实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和防火队伍,强化火源管控、物资配备、宣传巡护、预警监测、应急扑救等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20、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攻坚三年行动及2020年度监测普查、检疫封锁、疫木清理、生物防治,及时有效除治病死松树。加强红火蚁、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确保年度森防“四率”达标。

五、广泛发动社会绿化

21、深化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实行线上线下结合,持续创新开展“众森家园”绿化基金项目、“绿链森林”网络植树等活动,积极推进义务植树主题林建设。倡导多种尽责方式,汇聚社会参与生态建设的合力。

22、推进部门绿化。加强与水务、交通、教育、铁路等部门及各平台公司的联系,发挥风景园林学会、园林企业协会、林学会、花业协会、公园协会作用,共同参与绿化建设。

23、继续深化绿色创建活动。创建“园林式小区”,新建“园林示范学校”“美丽乡村学校”35所。推进社区绿化,发挥绿色驿站作用,完成100个老旧小区绿化提升任务。倡导临街单位拆墙透绿或对围墙进行通透式改造,开放附属绿地。建设立体绿化,提高绿视率。鼓励市民阳台绿化、屋顶绿化。继续举办荷花节、金秋菊展等花事活动。

24、深入开展自然教育。搭建公众服务平台,持续打造公园大课堂、植物导师课、植物医生、自然研学等服务品牌,创新开展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自然教育活动,促进自然教育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弘扬生态文化,策划出版《武汉植物图谱》《武汉鸟类图鉴》等自然书籍。

六、不断深化改革创新

25、创新投资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市做示范、区为主体、以区为主、双权合一、统筹考核的项目投资建设体系。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贴息贷款政策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园绿地停车场、运动场馆、文化设施等经营性服务项目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放大生态效益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审计,加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26、推进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体制改革。积极申报和开展现代国有林场示范点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有序推进集体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27、创新“一张图”管理。完成园林绿化普查、森林资源调查、湿地普查数据库年度更新,加强与国土三调成果衔接,充实完善园林和林业综合地理信息系统,参与构建全市自然资源“一张图”。开发行道树管理APP应用程序。

28、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与科研机构、大学院校合作,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建设与保护等领域研究。推广园林绿化、植树造林新品种,建设储备苗基地、保障性苗圃。

29、创新自然资源评价考核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大数据审计平台数据指标体系,开展森林、湿地、公园绿地等生态资源价值评估测算,配合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推进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际湿地城市重点指标纳入生态绩效考核。

七、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30、深化“放管服”和“四办”改革。做好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3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完成森林公安划转改革,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32、做好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林业行业助力脱贫攻坚和对口江夏区舒安街合力村驻村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33、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促进党建与园林和林业工作深度融合发展。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3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为基层减负等方面突出问题,健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市委巡察回访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资产处置等领域监督制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办公室       202032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