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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4-12-16 18:12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一、反馈问题

市序号15:面源污染管控水平有待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问题突出。《武汉市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武汉市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均要求,统筹安排区级秸秆综合利用配套资金。但督察发现,2021年、2022年,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汉南区均未配备区级配套资金。农业农村部门对农机作业监管有待加强,部分地方农机低茬收割、粉碎还田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日常宣传和巡查不到位,村民对焚烧秸秆的危害认识不够、遵守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秸秆露天焚烧现象频发。2023年上半年,武汉市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数770个,居全省第3。

二、整改情况

一是在重点森林防火期,督导区级政府发布禁火令,切实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护林员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巡护。二是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积极配合环保、农业等部门,加强信息联动和工作互动,遏制秸秆焚烧等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情。目前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平稳,未发生森林火灾。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3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2432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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