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省序号11)验收公示
一、反馈问题
长江岸线违规侵占整治不彻底。武汉和润物流码头一期工程位于长江岸线保护区,武汉市未将其纳入清查整改范围,反而默许在2019年后继续建设,进一步侵占岸线260米。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武汉和润物流码头按照岸线管控要求整改到位。
(二)整改措施:2025年2月底前,梳理提交武汉和润物流码头相关资料,函请省直相关单位按照国家“三区三线”最新管控要求和国务院发布的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等进行复核。2026年6月底前,根据省直相关单位出具的核查意见,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武汉经开区,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园林林业局;验收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武汉和润物流码头已按照岸线管控要求整改到位。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完成省级复核。2024年11月,函请省林业局核实武汉和润物流码头占用自然保护地情况,省林业局反馈武汉和润物流码头不在整合优化前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也不在整合优化后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和润物流码头不涉及占用我市自然保护地。
现将该项任务的整改情况面对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4月22日至5月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243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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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08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