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汉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010886781/2020-807741 | 发布日期 | 2015-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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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4〕153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信息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一是落实具体领导责任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办公室为牵头部门。二是采取社会监督、各方配合的方式,动员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力量,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在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信息依规公开
为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武汉市园林局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明确了管理机制和公开内容、形式等相关事项,确定局办公室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
为配合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武汉市园林局政府信息目录》和《武汉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局政务网站查阅,也可以到我局进行查询。
(三)充分利用网站,服务园林建设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政务信息公开程度不高”问题承诺整改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4]4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政务网站进行了改版和完善。将机构职能、园林局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机构设置、单位地址、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应急管理、机关建设、计划规划、监督检查、人事信息、统计信息、法律法规、公告文件、通知通告、园林动态、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共二十二项栏目进行了信息公开。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依托政武汉市园林局政务网站,已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99条,政务公开信息上网率达100%,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园林绿化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市园林局规范性文件、武汉市园林发展规划、武汉市绿化工作方案、武汉市城市绿化建设情况、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武汉市园林局机构职能和人事信息等。
为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除在网上实现信息公开外,我局还利用其他形式和媒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新浪微博上注册账号“武汉市园林局”转载发布信息。每月编撰《城市园林信息检索》,定期发布重要园林工作动态和信息。同时,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了触摸屏,提供自助查询服务。设立了大型电子显示屏,每日滚动播放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局已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权利人可到市园林局办公室现场申请,还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申请。2014年,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下步工作
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园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务信息公开网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对照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栏目,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进一步规范管理,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具体程序规范和管理办法,及时更新公开信息。
三是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武汉市园林局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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