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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9 10:18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索 引 号 010886781/2021-17960 发布日期 2021-01-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文    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有效


市园林和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园林和林业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园林和林业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提高园林和林业政务水平、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根据机构改革及工作需要,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考核,与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及群众期盼来开展。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修订完善《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科学高效推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依法主动公开一是主动公开机构职责和领导信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及时修订公开单位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包括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架构。二是主动公开规划信息。结合年度中心工作,公开《武汉市2020年绿化工作方案》、《武汉市“精致园林”三年行动计划》等规划信息。三是主动公开统计信息。公开《2019年武汉市绿化状况公报》并在主流媒体上全文刊发,涵盖全民义务植树、城市园林建设、部门绿化、国土绿化、资源管理、改革创新等6个方面,内容全面、数据翔实。四是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按统一要求链接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许可服务、处罚强制等项目依据、条件、程序、结果、决定等全流程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五是主动公开财政资金。政务网站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项目绩效2020年度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收费清单和政府采购等详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六是主动公开其他需要依法公开的信息。包括行政执法、招投标监管、招考录用、重大行政决策、双随机一公开、议提案办理、政务督查等重要信息。

(三)注重基础工作,强化平台建设一是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推进门户网站集约化,完善与全市政务服务网对接建设,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的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信息管理政治关、政策关。三是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四是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工作,以需求为导向,按照政务公开要点、行业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内容,梳理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标准规范,使信息公开页面简洁美观、布局合理,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558条,包括工作概况、政务动态、政策解读、通知公告等,设置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普法宣教、党风廉政等专题专栏,点击率及访客数量达到6.5万人次武汉绿化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92条、关注量61431个。武汉绿化官方微信发布信息366条、订阅数14147个,阅读量97万,留言1000余条。武汉绿化官方抖音号发布信息92条、订阅数32个。武汉绿化官方视频号发布信息45条、订阅数37个。武汉绿化官方头条号发布信息266条、订阅数2596个。人民日报、新华社、湖北日报等各类主流新闻媒体推介我局工作经验3000余篇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的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2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111

22

6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11

4

153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38

2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6

0

14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6

207.4836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时限、答复、归档等规范管理,注重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联系,切实做到依法办理、严谨规范,确保满意率达到100%。2020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符合公开要求按照规定全部依法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1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1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1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因此被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内部协调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内部协作,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公开议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承办全国、省、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48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答复意见和年度报告及时在局官网“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中公开。

(二)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情况。涉及园林建设市政服务流程结果15件、城市综合执法制度性建设项目13件、国有资产招标监管28件等公共资源配置情况全面依法公开。

(三)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学习,及时组织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信息员进行培训答疑解惑,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相关业务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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