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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8 16:57 市园林和林业局
索 引 号 010886781/2024-03156 发布日期 2024-01-1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园林和林业局 文    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有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通知要求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编制。

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

(一)做好主动公开。及时修订公开单位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包括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等重点工作。设置“十四五”规划、历史规划、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等专题专栏。结合年度中心工作,主动公开以下内容:《武汉市2023年绿化工作方案》《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以往规划信息、《2022年武汉市绿化状况公报》等统计信息、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和市级专项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详细信息;其他需要依法公开的信息,包括政策问答、重大行政决策、双随机一公开、议提案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等重要信息也依法主动公开。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根据《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时限和程序,建立线上、信函和当面3种申请渠道,收到提交的申请后及时处置,对于已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立即回复告知申请方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转交相关处室(单位)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反馈申请人。

(三)持续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的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信息管理政治关、政策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以需求为导向,合理布局政务公开要点、行业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内容,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四)优化平台建设。坚持做好局门户网站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确保节假日和疫情期间网站更新不间断,及时转载和发布重要新闻和文件等各类重要信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集约化平台行业日常推送更新,不断配合市政府完善优化集约化平台各项功能升级改造。

(五)加强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考核,与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及群众期盼来开展。不断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科学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务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6条,点击率及访客数量达到7.2万人次。一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上网、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加强一站两微的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信息管理政治关、政策关,及时将相关信息和内容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对外发布。二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安排,规范网站各栏目的建设和运用,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政务网站共设置一级栏目5个,二级栏目21个,三级栏目22个,四级栏目29个。三是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务网站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切实提高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四是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信息获取、检索、使用服务的便捷性、有效性,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其中办理结果予以公开15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5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1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1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1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形。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根据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考评发现的问题,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迅速整改,在单位职责栏目中补充了本部门负责人姓名信息;在双随机一公开栏目的抽查结果公示中,补充了抽查频次;在政策解读栏目的部分解读文件,补充了出台目的、目标任务等;在政策问答栏目中,丰富了解读形式如视频、图解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共受理省、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建议案、提案61件,包括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省政协提案7件、市人大议案1件、市政协建议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8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0件,以及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2件。主(承、分)办件23件,会办件38件的答复内容全部及时依法依规在局政务网站上主动公开。  

2023年,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将编制《武汉市林业资源保护和发展空间规划》作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按计划开展了清单目录发布、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通过后及时公开并附政策解读。

2023年,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依申请公开24件,全部依法答复,未收取申请人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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