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886781/2023-24778 | 发布日期 | 2023-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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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19号 提案的答复
《关于高标准推进全域国土绿化和湿地修复 建设世界宜居生态都市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高国土绿化标准,着力打造世界宜居生态之都
(一)坚持规划引领。启动《武汉市林业资源保护和发展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从科学战略谋划、合理空间布局上指导林地、湿地等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编制《武汉市绿道系统规划(2023-2035年)》,实现绿道系统与城市功能组团、旅游资源、游憩空间的深度融合发展。编制《武汉市公园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全面评估我市各类公园规划建设情况,完善各类公园绿地布局,有效指导各类公园建设。发布了《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指南》等海绵城市技术标准文件,为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推进公园建设海绵化提供了技术支撑。印发了《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优化城市风道、水道、绿道和蓝道空间,打通城市内部水系、绿地和城市外围河湖、森林、耕地,形成江河湖水网、绿脉公园网相融合的生态空间,同步组织开展《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利用规划( 2021-2035 )》编制工作,该规划进一步探索生态价值实现的路径、空间与机制,构建生态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传导体系,引导生态点亮片区建设。
(二)持续开展全域国土绿化。一是持续开展造林绿化。以长江高水平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实施重点植树造林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全社会参与绿化,努力拓展城市绿色空间,2021年以来,共完成造林绿化5.96万亩,有效提升了城市整体绿量。二是持续建设城市绿色空间。不断提升城市绿地建设管理水平,将附属绿地统一纳入城市绿地进行管理。结合城市更新和重大项目建设,利用拆迁地、边角地、道路隙地等“巴掌地块”建设各具特色的口袋公园,推进龙阳湖公园、青山湿地等临江临湖公园建设,提升堤角公园樱花园等特色花卉公园,打造巡司河、径河等水岸花溪,着力推进东西山系人文绿道、东湖绿道三期、武汉动物园综合改造等重大项目,稳步迈向“千园之城”。据2022年《中国主要城市公园评估报告》显示,武汉公园分布均好度位居全国特大城市前列。
二、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
(一)加大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宣传力度。一是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为契机,大力宣传武汉市湿地保护成果,央视新闻联播等栏目累计报道13次,央视频等客户端报道80次,深度挖掘湿地保护典型故事,向世界传递武汉声音。二是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融媒体主题宣传活动。教育部门积极引导青少年参与湿地保护生态环境教育实践活动,开设“珍爱湿地 与自然共生”项目主题实践课程,开展武汉少年环保使者聘选及院士专家进校园等系列活动。
(二)创新开展自然教育。2018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打造以“自然教育共同体+身边的自然课堂”为鲜明特色的自然教育武汉模式,传播绿色理念,建设了一批以城市公园为代表的自然教育阵地。联合市教育局启动“武汉市中小学生自然生态研学旅行”,打造了“公园大课堂”、小林长、小湿地长等系列自然教育品牌。挂牌成立“桂建芳院士自然科普工作室”,推出“自然通识课”等面向公众的自然教育课程,科普生态文明知识,讲述人与自然故事,宣传和谐共生理念。
(三)引入社会力量助力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一是依托高校资源开展研究。联合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开展全市森林碳汇功能现状与潜力研究,分析我市近十年森林碳储量、碳密度及碳汇量。与中国林科院、华中农业大学等林业科研院校开展协作,对全市森林、绿地、湿地生态系统价值进行了评估核算,构建了森林、湿地、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模型。二是引入社会资本开展造林绿化。创新思路,引进东风本田公司在新洲区将军山建设“碳中和林”1153亩,项目总投资540余万元,栽植苗木7万余株,建成后年均碳汇量将达到472吨,有效助力践行“碳达峰、碳中和”。
三、切实理顺绿地、湿地及自然保护地管理责权
切实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湿地面积落地上图,对重要湿地开展勘界立标、建立矢量数据库,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相衔接。组建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市园林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等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指导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区也相应建立了区级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一体推进的湿地保护工作格局。
四、加强公众监督,实施严格执法管理
一是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专项行动。我局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自2017年起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专项行动,制发工作方案,统筹协调相关市直部门和相关区人民政府对我市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结合环保督察及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问题,督导相关区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建设沉湖湿地智慧监测管理系统,使沉湖湿地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修复。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作为在我市举办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的现场参观点位,湿地保护成效受到了国内外参会嘉宾的广泛赞誉。
二是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生态环境局开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形成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不断强化长江高水平保护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力度,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引领,继续擦亮“国际湿地城市”名片,强化规划引领和措施保障,提升国土绿化标准,深入挖掘绿化潜力,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着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生态之都。
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创新科普宣教方式、拓展公众参与模式,成立武汉市湿地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发动“湿地小卫士”“观鸟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湿地保护,着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湿地惠民福祉。
三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市级湿地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湿地保护修复和监管责任,细化本区园林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城乡建设和农业农村部门职责,加大保护修复力度,谋划重大项目,打造“国字号”重要湿地。
四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全面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修订《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构建系统治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湿地监测评估、信息共享、责任人约谈、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用途管控机制,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加大对破坏湿地的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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