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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0:39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索 引 号 010886781/2023-24787 发布日期 2023-09-26
发布机构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有效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44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推进城市立体绿化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立体绿化工作推进情况

(一)不断优化行业顶层设计。一是在立法层面进行引导《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鼓励进行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和开放式绿化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高架道路、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适宜进行立体绿化的,应当实施立体绿化。城市道路两侧沿线单位,除有特殊安全需要外,应当实施开放式绿化,市、区政府可给予适当补助20222月,武汉市政府又颁布了《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的平屋顶提倡实施屋顶绿化。鼓励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实施立体绿化”。近年来,还先后出台《武汉市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技术导则(试行)》《武汉市立体绿化植物应用指南》等技术指引,进一步规范了立体绿化在适用范围、设计、防水、排水、种植、养护等方面技术标准。

(二)积极开展屋顶绿化试点。我局始终将屋顶绿化作为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一,通过试点打造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二中、长青广场、金色华府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屋顶花园,确定黄鹤楼片区13栋建筑作为试点。在试点中,对于年代较近、结构较好的建筑建成庭院式的屋顶花园,配置常绿的花灌木和廊架,形成丰富的景观和游憩场所对于年代过长、管理单位难以提供建筑施工图的建筑、则以简易的佛甲草绿化配合局部廊架为主,形成屋顶绿色覆盖。通过试点,摸索出了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可复制的屋顶绿化模式,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紧扣创生推广立体绿化。近年来,我局将立体绿化作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予以大力推广实施。20221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中明确将立体绿化实施率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导向性指标。随之,武汉市政府也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完善推广立体绿化的相关政策,大力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高架绿化、护坡绿化等立体绿化建设。通过不懈努力,近三年,武汉市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项目共计1157 个,其中 202个项目实施立体绿化;对全市四环线以内23条快速路有条件实施垂直绿化的7228个桥柱进行垂直挂网栽植爬藤植物立体绿化实施率15.6%,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有关标准要求。

(四)鼓励配套绿地立体绿化。制发了《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明确立体绿化可以按规定比例折算配套绿地面积,如第十条规定采取种植槽方式、且种植槽宽度大于0.5米的垂直绿化,按其种植槽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采用立式种植方式的垂直绿化,按其实际立面绿化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建(构)筑物顶板标高高于周边现状城市道路的屋顶绿化,平均覆土厚度在0.4米以上的,按其屋顶绿化面积的3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充分发挥以奖代补激励作用。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武汉市区级政府园林绿化项目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对于区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屋顶绿化实施以奖代补,以鼓励和调动各区积极性。同时,为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立体绿化建设,近年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全市开展了花园家”评选活动,现已连续举办9届,在全市范围内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等方式选拔出一批屋顶(阳台)绿化的优秀样板,激发全社会参与热情,以点带面,推动立体绿化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屋顶绿化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对建(构)筑物的荷载、抗风、防渗及其消防、安全等方面有着较高的技术和规范要求尽管屋顶绿化的技术已经成熟,但在实际推进中有诸多难题需要探讨和破解,如建筑权属不清晰推进难、房屋荷载条件受限实施难、物业管养成本较高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因地制宜,多元增绿在绿化建设中,支持、鼓励和指导各区,积极采取立体绿化、多元增绿、见缝插绿的方式修建口袋公园、街头小景、花漾街区、屋顶花园等园林景观,不断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同时,在园林工程中始终坚持节约型园林理念,倡导减少硬质景观铺装以及其他高碳排放材料的应用,多使用适应性强、易维护、景观效果好的本土树种和对环境无污染的施工材料,避免过度装饰、过度绿化    

(二)完善机制,统筹联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制定屋顶绿化相关政策措施,实现屋顶绿化与公共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推进屋顶绿化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局也正在修订《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办法对屋顶绿化、立体绿化中应用新材料的面积折算更加科学、更易于屋顶绿化的推广。

(三)积极宣传,科学指导。我们将会同房管、城建等部门,按照《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宣传倡导有条件的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开展既有建筑屋顶绿化。我局将充分履行好行业职能,做好技术指导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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