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886781/2024-30661 | 发布日期 |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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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于加强沉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发展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提案为推进沉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办理,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建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
一、基本情况
沉湖国际重要湿地(湖北沉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武汉市蔡甸区西南部,属于古云梦泽的一部分,是由河流作用形成的水成湖,后在自然演替及人类活动影响下,成为如今江汉平原上最大的淡水湖泊沼泽湿地,是以典型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水禽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主要由沉湖、张家大湖、王家涉湖和杜家台分蓄洪区部分区域组成。2009年被国际鸟盟列为国际重要鸟类分布区,2013年10月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是全国82处国际重要湿地之一。因其生态区位重要性,沉湖湿地还被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即“双重”规划支持范围。
根据2007年至2023年12月沉湖湿地鸟类调查监测结果统计,有19种鸟类(豆雁、灰雁、赤麻鸭、罗纹鸭、绿翅鸭、青头潜鸭、斑头秋沙鸭、凤头䴙䴘、灰鹤、反嘴鹬、凤头麦鸡、鹤鹬、黑鹳、东方白鹳、普通鸬鹚、白琵鹭、大白鹭、中白鹭、卷羽鹈鹕)分布数量均超过了全球种群数量的1%标准,被专家誉为“鸟类天堂”“湿地水禽遗传基因保存库”。
二、前期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积极支持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申报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市级安排专项资金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近年来,累计投入1.8亿元,拆除湿地湖泊“三网”3.2万亩,完成畜禽退养、水产养殖“三区”划定。通过疏浚巡护水道13公里、恢复湿地生境200余公顷等措施,将沉湖湿地7.8万亩水面退出养殖,修复2.1万亩退化湿地。
二是探索合理利用路径。推动与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湖北省地质调查院、武汉市观鸟协会合作,开展迁徙候鸟禽流感病毒监测、湿地碳汇综合监测、重点区域鸟类监测等3个监测项目与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合作,共建“沉湖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成立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通道为湿地水生态修复提供科研支撑。沉湖湿地还被纳入《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即“双重”规划支持范围。
三是完善配套设施建设。退养还湿后,建成武汉市首个智慧湿地监测系统,新建巡护栈道890米、巡护码头1座、观鸟屋1处,补充食物源25.51公顷等,有效提升保护管理能力,使沉湖湿地生态系统得以休养生息,生态质量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
三、下步工作
一是加大投资力度。财政部门将湿地保护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湿地修复、资源监测、科普宣教、管理维护及机构能力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支持沉湖国际重要湿地申报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组织实施2024年度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金额600万元。
二是加大补偿支持。实施2024年度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项目,项目金额600万元,核定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2万亩;市级财政部门设立湿地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每年对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给予生态补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老区优先、巩固成果”的原则,对沉湖国际重要湿地范围内有意愿发展乡村休闲游并符合《武汉市乡村休闲游发展奖补办法(2022—2025年)》(武农〔2022〕82号)等政策文件条件的主体,给予政策扶持。
三是推进合理利用。全力推进沉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争取保护区总体规划尽快获批,调整优化保护区面积,形成规划项目库。以沉湖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布局为依托,围绕沉湖湿地周边湖乡旅游资源禀赋,编制《消泗乡国际湿地小镇生态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在保护区实验区及周边打造“沉湖湿地生态旅游区”。依托沉湖湿地特有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开发自然与艺术兼具、颜值与内涵并重的系列特色文创产品,打造文创 IP。讲好沉湖“候鸟天堂”故事,打造“鸬鹚树”“灰鹤集群”“沉湖湿地卫士”等特色名片,积极探索开展白鹤、青头潜鸭等珍稀濒危野生鸟类人工繁育和野化驯养,让市民能够近距离接触观察鸟类。
感谢您对沉湖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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