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数据开放平台|中国政府网|武汉政府网|简体

2025-10-16 17:00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索 引 号 010886781/2025-25699 发布日期 2025-10-16
发布机构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深入推动湿地城市建设,助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要典范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创新管理体制,夯实保护根基

一是完善法制保障会同市人大城环委扎实推进《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起草工作,经专题调研、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并修改完善后,于626日公布实施。

二是发挥协作机制。建立市政府统筹、多部门联动的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全市林草湿荒普查和林地草地管理类型标注工作等构建林长+河湖长协作组织体系,组建院士领衔、多领域专家参与的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全方面推动湿地保护工作。

(二)印发实施规划,强化顶层设计

一是贯彻实施规划。坚持以底定图,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湖泊三线一路、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要求,探索构建以湖为单元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组织编制《武汉市湿地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2025—2035年)》等系列规划,锚定2025年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科学擘画全市湿地保护与发展蓝图。

二是实施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湿地保护。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维护湿地生态用水安全。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养殖污染治理行动,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湿地的影响。完成沉湖、上涉湖、涨渡湖、草湖等湿地自然保护区退渔还湿、疏浚巡护水道、恢复湿地生境等工作,修复退化湿地2万余亩。推进杨春湖等湖泊水生态修复,打造东湖水生态示范区。

(三)科技驱动赋能,完善监测体系

一是探索智慧湿地管理。建成全国领先的智慧湿地管理平台,实现多设备感知”“多平台联动”“多场景应用深化湿地资源监测监管、野生动物智能识别、保护修复项目上图管理、无人机巡护与数据叠加等实际应用。

二是深化科研交流协作。获国家林草局批准建设国家级城市生态定位观测站,进一步完善全市生态监测网络体系蔡甸区依托张家大湖野外观测站,联合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沉湖湿地野外观测站;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研究中心武汉分中心在沉湖挂牌成立。

(四)推动合理利用,增进惠民福祉

一是打造绿意生态空间。打造集长江文化、荆楚文化、武汉城市文化于一体的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建成东湖绿道三期,实现东湖绿道全线贯通先后实施北太子湖等水生态修复工程,建成紫阳湖等城市湖泊公园70余个,一体化推进武汉动物园改造和墨水湖水体治理,建成湿地上的动物园。结合精致公园”“和美乡村建设,利用各类水塘、水体打造城市小微湿地、乡村小微湿地50余处,让居民在家门口尽享湿地之美。

二是推进湿地生态产业。积极探索湿地资源与商贸产业融合发展路径,打造湿地农特产品,江夏梁子湖武昌鱼、大河蟹,蔡甸莲藕已形成完整产业链。发展长江灯光秀、东湖绿道等湿地生态旅游项目,年均接待游客逾8000万人次。

三是深化公众参与实践30余个公益组织、20余万名志愿者积极参与湿地保护与科普宣传工作。创建16所湿地学校,打造桂建芳院士自然科普工作室特色科普品牌。举办东湖樱花节”“沉湖观鸟季等特色活动,获评全国自然教育活力城市。结合非遗展示、低碳体验,传播湿地文化,持续深化家住湿地边、栖居诗意里的科普宣教品牌。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聚力健全湿地保护制度体系。加快出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地方配套细则,制定湿地保护、生态修复、资源监测等领域的技术规范文件。依托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完善信息通报、专项对接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跨部门协作形成“政府主、部门联动、上下协同、一体推进”工作模式

二是聚力实施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全面落实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和湿地保护规划,加大力度组织实施重要湿地保护修复、湖泊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三是聚力推广智慧湿地平台应用。深化全市智慧湿地管理平台应用,覆盖全市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提升系统操作性能和数据库结构,制定信息数据采集共享等标准规范,加大信息数据采集范围,充分发挥大数据集约高效优势,提升湿地智慧化管理水平。

四是聚力打造湿地可持续利用样板。深化湿地之城”IP,打造长江灯光秀、东湖绿道、涨渡湖水上森林等打卡地。充分利用金银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沙湖公园湿地花展、空港湿地花田、湿地樱花园等游憩赏花首选地推动湿地生态研学和赏花经济。支持蔡甸区建设沉湖国际小镇,建设功能国际化、环境生态化、配套智慧化、体验独特化文旅康养小镇特色化推进湿、渔、农融合发展,探索推广湿地+农渔模式支持蔡甸区举办油菜花节、观鸟节等活动,形成莲藕、油菜花、河蟹等本土生态品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