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886781/2025-25707 | 发布日期 | 2025-10-16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于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武汉市全力打造“湿地花城”新名片,城市绿化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底,建成区绿地面积已达40340.68公顷,经测算,全市园林绿化垃圾年产生量超过20万吨。但是由于高运输处理成本与资源化产品收益之间的矛盾难以平衡,导致收运体系不畅、设施布局不足、资源化利用受阻等诸多问题客观存在。
为了进一步推动园林资源节约利用,加快构建园林垃圾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局积极探索园林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尤其是2022年11月武汉成为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试点城市之一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住建部门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决策部署,以“循环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武汉实际的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以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加大减碳减排力度。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关于对“园林主管部门统筹全市绿化用地,综合考虑运输覆盖半径,在市级公园边角地段选址,合理设置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点位”建议的落实情况
在调研学习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昆山等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我局结合武汉本地实际情况,编制了《武汉市园林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及建设指引》,提出“就地处理+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模式,并利用遥感和GIS技术,科学规划“资源化利用中心、集中转运站、就近消纳点”三级处理系统。其中,一级主要为市级资源化利用中心,规划有5处,年处理能力规划在10万吨以上,承担规模化粉碎、堆肥发酵、深加工等任务。二级主要为区级集中转运站,规划有10处,平均分布于各区,服务半径约5公里,主要功能是统一接收、粉碎减容、临时储存,为一级中心或就地处理点提供预处理支持。三级为就近消纳点,规划有40处,设置在大型公园、绿量集中区域,用于垃圾临时堆放、初步粉碎或小型就地处理(如制作覆盖物、简易堆肥),实现源头减量,降低外运成本。
目前武汉市大型处理厂已建成2处,分别是东湖高新区资源循环利用中心、武汉光谷蓝焰新能源公司(主要位于三环线外)。转运站已建成2处,为青化路消纳点、四美塘。小型消纳点已建成9处,如沙湖公园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杨春湖公园、府河公园等处置点。武汉碧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市政污泥及园林绿化垃圾协同处理项目,覆盖范围(青山、武昌、洪山)符合区域需求预期,采用市政污泥与园林垃圾协同处理的先进模式,两者混合能优化堆肥进程,提高效率和质量。该项目如能按期顺利实施,将为全市废弃物协同资源化利用积累宝贵经验。
二、关于“与生态环境、城市管理、资建、经科、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等部门共同协商,健全园林垃圾回收利用体系,保证运输车辆,畅通产品销路”建议的落实情况
在试点工作中,我局积极指导区园林部门,逐步健全园林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倡导和鼓励区园林部门和园林绿化企业,从原材料提供以及加工后的产品采购等方面,支持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同时,我局还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城管执法委等单位共同协商,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建设与技术运用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市财政局2024年安排了灾后修复专项资金,支持我局购买了9台园林粉碎车等大型设备,极大地提升了园林垃圾资源化能力;在2024年初雨雪冰冻天气中,市城管执法委充分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富余产能,与我局积极开展协同处置。
三、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将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企业生产的基质土、基质肥等纳入政府采购清单”建议的落实情况
在2023年5月出台的《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我局要求各区要加大对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财政投入,鼓励企业建厂,探索从公园及道路绿化养护经费中列支专项费用,引导社会单位从物业管理费中列支相应费用等多种形式,推进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在武汉的市政污泥及园林绿化垃圾协同处理项目中,我局多次与碧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就技术服务、成果转换等方案进行沟通与支持。目前,我局正会同各区园林部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点位建设。同时,我局也正积极和市财政局沟通,积极推动将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企业生产的基质土、基质肥等纳入政府采购清单。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当前武汉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资源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和规划目标,继续深入推进园林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更好地将武汉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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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08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