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和林业局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园林绿化工程建设 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市直相关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各园林绿化企业:
按照《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文件要求,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联合制定了《2025年度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8月19日
2025年度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有关精神,按照《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相关要求,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2025年度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部门
由市园林和林业局牵头发起,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参与联合抽查。
二、抽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
三、抽查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包含企业营业执照、技术人员相关信息等。
(二)企业质量行为。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合同、企业质量体系、关键人员履职、材料(土壤)检测、苗木质量控制、施工日志等。
(三)企业安全文明措施。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等。
四、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由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站具体实施,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有关职能单位参加联合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查比例为30%,随机抽取受检企业。
五、抽查安排
2025年度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督检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抽查准备(2025年8月30日前)。抽查人员提前联系被抽中的企业,明确检查要求,受检企业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见附件)。
(二)监督抽查(2025年9月20日前)。抽查人员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完成相关事项和内容检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过程记录,如实填写《2025年度武汉市辖区园林绿化企业市场监管检查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由被抽查对象盖章或者其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资料归档(2025年10月20日前)。抽查人员在完成抽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实行电子化管理。抽查完毕后,抽查表、整改意见及回复等抽查资料按规定存档。
(四)结果公示(2025年10月30日前)。对市场主体的抽查结果,通过市园林和林业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抽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抽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另行公布。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抽查部门要深刻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场主体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统筹规范检查。抽查工作应充分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在保障抽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的同时,切实减少涉企监督检查频次,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不必要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
(三)严格抽查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干扰被抽查对象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抽查工作客观公正、廉洁高效。对违反抽查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反馈抽查结果。对于抽查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依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对相关企业进行信用管理。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附件:2025年园林绿化企业行为抽查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
2025年园林绿化企业行为抽查提交材料清单
1.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质量体系、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或IS0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示例附后)。
4.专业技术人员和园林绿化工身份证明、毕业证、职称证(园林绿化工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5.2025年园林绿化项目清单。
6.项目从业人员执证上岗,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等相关资料。
7.项目招投标相关资料、项目合同相关资料。
8.项目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应急预案、施工日志、安全隐患排查及教育培训台账等)、材料(土壤)检测、设计变更、非道路移动机械租赁(使用)台账等相关资料。
9.1-5项材料须按时报送到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站市场管理科,6-8项为现场抽查材料。所有资料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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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及所学专业 |
职称/职业(工种)类别等级 |
备注 |
说明: 1、学历(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所学专业(毕业证中注明的专业)。 2、职称(职称证上的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业(工种)等级(“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页查询的工种及等级)。 3、备注里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或园林绿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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