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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9-12-02 16:15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建设法治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2019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积极推进园林和林业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促进武汉园林和林业工作进一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使园林和林业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今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学习贯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019年9月份,市园林和林业局先后通过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学、支部政治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传达讲话精神。会议、集中学习活动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局党组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周耕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园林和林业工作实际之中。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计划。2019年1月2日,市园林和林业局正式出台《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下一步及今后一个时期园林和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对行业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从六个方面、17项具体内容予以细化明确,为新一年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2019年7月22日,市园林和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耕主持召开2019年第13次局务会,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要求,高度重视局法治工作,把握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按照“人民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耕担任组长,巡视员彭扬担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处,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有总结,稳步推进。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做好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对标优化。严格对标全国先进城市,依托省、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进一步简化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减少申报材料,助推打造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按要求我局将20项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申请材料以及审批特殊环节等重点指标对标优化,20项事项申请材料由140项减少到95项,减少精简45项;20项事项办理时限目前为121天,与先进城市比处于领先,按照马上办要求,进一步压缩时限到62天,减少59天;20项事项办理环节由100个减少到71个,减少办理环节29个。

(二)积极推进“四办”改革。通过与北京、上海、杭州等先进城市对标优化,正式公布“四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武园林发[2019]24号文)。目前,我局直接受理服务对象为企业的20项审批服务事项达到“四办”要求目标。“马上办”事项在已有3项上,增加9项,达到“马上办”事项占“四办”事项的60%。20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申请,通过邮政快递实现“全程网上办”,达到“网上办”事项占“四办”事项的100%。20项事项全部实现通过网上办理、邮政快递等方式,申请人只需到现场“最多跑一次”,达到“一次办”事项占“四办”事项的100%。不断推进电子证照的归集与应用按要求完成电子印章和数字证书申请表上报,完成确认证照目录,提供证照底图。按要求及时汇集证照数据,目前已经归集电子证照196件。

(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及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通过市级平台开展随机抽查。编制了《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自主开发并启用了“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诚信管理系统(试行)”,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系统实现对接。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一)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据《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找准法律法规依据,多方征求意见,开展廉洁性评估,相关程序完整后,经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形成送审稿,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后予以发布,并通过政务网站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依法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历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外公布继续有效2件,失效9件,废止1件。

(三)认真开展“减证便民”工作。2019年,组织开展了新一轮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清理取消7项证明事项,改为部门间协查。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实施《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行政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中共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党组会议事与决策规则》,明确了议事与决策原则、范围、程序等,对“三重一大”事项均实行集体决策,强化刚性约束,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系统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实施办法》,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切实增强行政应诉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法顾单位在审查、起草、修改各类合同及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及出具法律意见书,处理与日常工作有关的相关法律事务起到了专业性作用,效果良好。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部署,将园林行政执法整体移交城管部门。在林业执法方面,我们继续施行以森林公安局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避免了多头执法、职能交叉,节约了办案成本,树立了林业执法形象,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打下了坚实基础,并配合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抓好“两法衔接”工作。

(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严格实施《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在局政务网站设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同时向信用信息汇集系统上报信息数据。

(三)开展案卷评查。2019年9月和10月,接受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双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复议案卷评查。通过对依法行政的常抓不懈,我们的行政执法做到了“0违法、0纠纷、0诉讼”。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抓好议提案办理工作。今年共承办省、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39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抓好审计审查工作。制订了《关于加强局内部审计工作意见》,对局系统所有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全覆盖。对局系统所有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完善工作,根据内部控制规定所涵盖的方向,针对不同单位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并完善内部已有的制度细则。

(三)依法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依托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重点公开行业政策法规解读、重大建设投资项目、权力清单、“三公”经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信息。2019年以来共发布政府信息1000余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法定时限回复办结,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推进信访事项有效解决。2019年,我局畅通信访渠道,强化源头化解,加大督办协调,积极解决各类诉求,群众满意率大幅增加,有力维护了和谐稳定局面。截至11月底。共办理各类投诉1939件,其中12345市长专线884件,园林110转警762件,城市留言板218件,12319城管热线38件,阳光信访平台37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以来,我局办理了2件行政复议案件,经依法稳妥处理,申请人均主动撤回复议申请。

(三)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制定印发了《市园林和林业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开展以案释法,组织推进法治惠民惠企项目。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创作法治动漫微电影,制作《我与宪法》微视频,组织开展2019年“我执法我普法 我学法我守法”征文演讲比赛等法治宣传文化活动。开辟专门场地,建设“法宣园地”,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便利的学法条件。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积极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今年来,局党组数次召开专题会议或开展专题调研,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局领导多次调研执法单位,在不同场合、会议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二)领导干部学法到位。2019年多次开展中心组学法,截至目前共计4次集中学法,先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及其他党内法规,并于2019年12月2日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全系统工作人员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

(三)执法人员学法到位。举办法制、综治、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行政审批等各类培训班。对执法人员的普法考试作为换发执法证的依据,实行没参加普法考试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换发执法证的规定。

2019年我局的法制建设工作,尽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质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仍需加强。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推进办事公开;强化监督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政府层级监督、专门监督、舆论监督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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