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数据开放平台|中国政府网|武汉政府网|简体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2-02 11:31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2年以来,全市园林和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园林和林业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促进园林和林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不断提升园林和林业法治水平,使园林和林业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出台《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调整市园林和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领导多次研究法治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落实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上级会议精神。今年以来,通过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学、支部政治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十四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特别是针对贯彻落实《民法典》及《湿地保护法》方面,先后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提高执法能力,将贯彻新法精神落到实处。

(三)落实规划计划。制定《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从7个方面,明确20项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好各项工作,全面提升行业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大行业守法普法工作力度,为建设生态化大武汉提供有力的园林和林业法治保障。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公正文明执法。园林行政执法方面,联合市城管执法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与执法工作的意见》(武城管〔2022〕8号),明确了城市绿化管理与执法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协作机制,规范了城市绿化管理与执法流程,以期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在林业行政执法方面,严格落实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推进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执法属地管理、综合统一、整体运作,进一步明确市、区林业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承担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属地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市本级协调跨区域执法、办理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林业治理体系,切实做到相关工作不脱节,确保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厘清我局监管职责,有序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向实向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认领监管事项24项、178项子项,完成事项实施清单填报,并开展平台线上录入,做好数据支撑。目前系统平台录入案件979件,在平台系统30家市直单位中,综合排名中上。认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联合双随机抽查”、“对人工繁育、收购、利用省级以上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双随机抽查”。

(三)规范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管理办法》,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今年截至目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余件,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23件,均依法回复,答复率100%。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依据省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以及本部门职能职责,全面开展行政权责清单清理。调整优化市级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取消了1个行政许可事项,下放了3个行政许可事项,实际认领了37个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录入到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并实现动态调整,完成了“清单之外无审批”。

(二)完善公平竞争市场体系。按照实体公开、程序公开的要求,梳理了政务服务事项内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要素,将服务类型、设立依据、服务对象,均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方便申请人查阅。依托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将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流程、跑动次数等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市场政策透明度和办事指南使用便捷性。

(三)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一是推进“一网通”办。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电子证照应归集全量证照种类为21类,已归集全量证照种类有9类,已归档电子证照2007件,按时提交数据比例为100%。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共享共用。二是推行“一窗通办”。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树立“店小二”服务理念,开展窗口暖企便民行动,开展“心连心专业化咨询服务,“不见面网上服务,“一条龙”帮办代办服务。三是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依法依规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制度。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省重点人工繁育许可审批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两项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落实,并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加强监管。

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出台《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设定了4项具体普法任务,明确了4项具体工作举措。加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宣传教育,特别是利用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和11月5日至13日在汉召开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媒体宣传报道、线下主题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0221月至今,报送法治宣传信息40余条,以案释法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案例11期。

(二)常态化抓好“双评议”和网上群众工作。今年,我局系统共有19个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参加“双评议”活动,坚持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治理作为评议工作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我局系统“双评议”不满意件数量为零,满意率100%。截至11月局机关办理市民服务热线(城市留言板)各类投诉2140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其中市局办理服务热线(城市留言板)满意率99.48%。

(三)加强信用制度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已有309家企业(省内224家,省外85家)录入到“武汉市园林绿化诚信管理系统(试行)”,新增企业共13家(省内5家,省外8家),审核相关诚信信息共计677条。另按市信用办、市政数局要求,进行二次开发,对接红、黑名单服务,完成大数据能力平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行业大数据监管、协同监管和诚信监管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