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市园林和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的重要致辞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全面提升地方立法质效
一是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修订《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被列入立法调研项目,我局于2023年3月份印发《<条例>立法(修订)调研方案》,根据调研安排,立法工作专班于5月份完成《条例》修订的市内市外调研工作。全面收集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园林和林业部门以及园林专家和重点企业的修订建议,并进行梳理和研讨,同时赴广州、深圳实地考察学习了当地园林绿化立法情况,线上搜集整理了重庆、南宁、珠海、汕头等园林绿化立法(修订)时间较新的城市的相关资料,开展了书面调研,了解各地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市内调研和市外调研所获得的成果,起草了立法调研报告和法规草案初稿并提交市人大审议。二是修订政府规章。根据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抓好《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60号)修订工作,2023年2月份正式启动《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全面梳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审批及验收新形势,聚焦《管理办法》中需要修订的条文内容,提出修订意见,并邀请园林行业专家研讨论证、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相关市直单位和各区园林主管部门意见,目前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0号)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三是持续开展法规文件清理。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地方性法规涉及行政复议清理工作要求、内外资区别对待等法规政策清理工作要求,对由我局起草的5部地方性法规、3件政府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逐件逐条认真清理并提出清理意见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建设有为法治政府
一是“一网通办”持续推进。我局37个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线,网上办、全程网办占比100%,做到“一网通办”,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二是“一窗通办”全面覆盖。政务服务事项100%入驻市民之家综合窗口,为切实落实“一窗通办”相关要求,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对全部入驻事项进行了梳理,完成了综合办事窗口的事项清单以及入驻事项审查要点和答疑手册的编制工作。三是对标行动持续开展。确保湖北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的高频事项承诺时限不高于先进城市,动态调整优化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个性化要素。进一步推进告知承诺、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综合窗口等改革措施, 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逐渐提高群众企业办事便捷度,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加大“网上办”“掌上办”宣传工作,提升现场办理群众的“线上办”体验感和政务服务系统知晓率、使用率。
(三)依法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继续完善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监管行为录入等工作,对照国家监管事项清单,按照“应领尽领”“应编尽编”原则,提高实施清单编制质量,提高监管效能,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2023年在无沙漠、无草原、无古树名木迁移等一些客观因素不足情况下,我局录入监管行为数据383条,监管行为覆盖率仍达62.5%,监管数据质量情况100%。二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检查结果“回头看”工作,对2022年“双随机”抽查的发现问题的6家企业进行实地复核,强化信用基础性作用,在“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诚信管理系统(试行)”修复6家企业信用分。通过此次“回头看”检查,落实了闭环管理,提高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效,督促了企业长效整改。制定并落实2023年度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年度抽查方案、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与市城乡建设局沟通,细化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落实抽查对象抽查人员。三是加强信用制度平台建设。2023年诚信系统企业共308家(省内214家,省外94家)。审核相关诚信信息共计1022条,其中审核良好信息693条,审核基本信息323条,审核提示信息6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中有关“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100%”的指标要求,将园林绿化高级技工(三级工)作为《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主体良好信用公布标准》进行加分,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供人才支持。
(四)主动接受行政权力制约监督,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管理办法》,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全年在局政务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6条,点击率及访客数量达到7.2万人次。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24件,均依法回复,答复率100%。二是积极推进网上群众工作。2023年共受理市民服务热线(城市留言板)各类群众诉求3500余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同时积极用好作风监督平台,全媒体监督督办平台投诉或咨询受理率、按期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等各方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重点办理了省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并接受审议。
(五)加大法治保障力度,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一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1件重大决策(制定《武汉市林业资源保护和发展空间规划》)、120余件合作协议等一般事项,均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立法、制(修)订管理制度、解决信访纠纷等。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工作从传统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型工作,向政府治理、行政决策、行政执行、文件制定、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等工作拓展延伸,推动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挥作用。二是强化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根据《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全局系统2023年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摸排问题,提高法律顾问服务效率。三是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2023年3月,我局对外公布了《市园林和林业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编制《武汉市林业资源保护和发展空间规划》”作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成前期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各项法定程序。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高质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推进“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市园林和林业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和《2023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清单》。共编发法治宣传信息30条,以案释法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案例12期。二是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和《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召开一周年之际,通过媒体宣传报道、线下主题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实操水平。另外,通过干部教育学习网站、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网站安排干部学法,保证普法教育的深入。利用“国际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及全市“法治武汉 你我共建”法治建设宣传活动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园林和林业立法、执法、普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但离“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一是行业法规制度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和湿地保护立法研究需进一步深入,园林绿化建设工程信用管理及招投标管理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需提速。二是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加强,相关党组文件备案审查要严格、及时。三是重大行政决策推进要进一步加强,法定程序上还要加快进度,提高质量。四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还需加强。行政政策文件解读不够权威、深入,回应关切不够细致、精准。五是法律顾问参与宣教培训不多,要善于将法审意见转化为经典案例予以借鉴,提高培训效果。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多次研究法治建设、行政执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局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开展述法,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制定《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从7个方面,明确21项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好各项工作。
(三)通过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学、支部政治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新施行的行业法律,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提高执法能力,将贯彻新法精神落到实处。全年多次邀请理论学者、行业专家授课讲座,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等专题学习。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们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优化园林和林业营商环境,为推进武汉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不断强化政治意识。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法治园林和林业建设责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行业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
(二)不断深入开展学习。进一步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组织开展全系统法治大培训活动,安排系统各法律顾问单位律师,围绕各自熟悉领域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招投标、林业行政执法等普法宣讲,力求有针对、用得上、效果好。
(三)不断加强行业立法。深化城市绿化立法调研,积极探索湿地保护立法机制,组织协调信用管理及招投标管理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尽快出台。
(四)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及时通过“一站两微”,采取多种形式,发布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解读行业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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