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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转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2022-11-01 16:00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各区(功能区)园林和林业部门,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省林业局关于发布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鄂林策〔2022〕130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武园林发〔2021〕3号)同时废止。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2年11月1日



省林业局关于发布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鄂林策〔2022〕130号

各市、州、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推进《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2号)落实落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要求和省营商办统一部署,我局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林业局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逐步探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林业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

请于12月1日前将“四张清单”推进情况和意见建议、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探索情况报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处,侧重数据,如实反馈。

联系人:蔡怡琳,联系电话:027-87698127,电子邮箱:2654901857@qq.com。

附件:《湖北省林业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xlsx


               湖北省林业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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