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山风景管理处景区自动售货机公开招租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QJZX-NY-Z202501036)
一、招标条件
本龟山风景管理处景区自动售货机公开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招租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租范围
规模:本次出租标为龟山风景区内四处空地,每处空地为4㎡,用于自动售货机的投放,每处空地至多两台机器,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龟山风景管理处景区自动售货机公开招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龟山风景管理处景区自动售货机公开招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轮竞租工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竞租;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8月15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17楼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17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17楼
七、其他
1、招租底价:四处空地首年租金合计不得低于24912.00元/年(低于此报价的响应将被拒绝;第二、三年租金分别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5%)。
2、租赁期:三年。
3、场地用途:用于自动售货机的投放。
4、自动售货机销售品类:轻食、饮品、文创产品等配套服务商品。
5、投标人不得转租、转让(含部分转租、转让)。
6、投标人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在获取时间内(工作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17293961@qq.com获取招标文件。
7、发布媒介: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官网、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官网发布项目招租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晴川大道3号
电 话 :027-847147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17楼
联 系 人:朱晓峰
电 话 :13407160571
电子邮件:6172939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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