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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6-08-08 15:00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索 引 号 010886781/2026-13532 发布日期 2026-08-0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文    号 武园林发〔2026〕8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有效


各区园林林业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有效预防和应对台风、强降雨、高温干旱等自然灾害以下简称极端天气对全市园林林业工作造成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和影响我局组织起草了《市园林和林业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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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和林业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应对台风、强降雨、高温干旱等自然灾害以下简称极端天气对全市园林林业工作造成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和影响,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畅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武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因台风、强降雨、高温干旱等自然灾害对园林林业工作造成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市民、游客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降低人身安全风险和财产、自然生态系统损失。

2.预防前置端口前移高度重视防灾工作,及时排查风险及安全隐患,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统一指挥,分级处置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市园林和林业局统一领导和指挥极端天气期间园林和林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园林和林业部门负责辖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区园林和林业部门、各公园管理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突发事件时,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减缓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

5.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统一、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由市、区园林和林业部门发布灾害事故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园林和林业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及应急队伍局防指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防指领导下开展工作,组成如下:

1.局防指

1)指挥长:市局主要负责人;

2)副指挥长:市局各分管负责人;

3)成员:市局相关处室、各区园林和林业部门、市属公园管理机构、市绿化服务中心和市园林建管站等主要负责人;

4)指挥部办公室:局办公室绿化养护处、公园管理处、规划建设处共同组成,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调度。

2.应急队伍

区园林和林业部门、市属各公园市属国有企业分别成立由干部职工、物业、安保、绿化养护作业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共同应对突发事件,并建立紧急联系表。明确责任分工,分别落实应急指挥、对外协调、水电保障、物资管理等对接和配合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局防指职责

1)在市指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策部署及工作指令并协调相关区政府、市直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市园林和林业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完善台风强降雨、干旱灾害防范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灾害防御及应急处置方案,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3)组织召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及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工作会议,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4)适时下达应急抢险指令,统筹推进各单位应急预案实施工作,并对实施成效开展检查、监督与考核;

5)动员全市园林和林业系统力量参与防汛防台抗旱灾害应急救灾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协调落实应急工作所需人员、资金、物资等保障资源;

6)负责核查、查处局系统在日常防范准备、灾害应急处置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及相关责任人。

2.局防指办职责

1)及时传达、执行市政府、市防指及局防指的工作指令,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灾救灾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掌握全系统应急抢险工作动态;

2)负责编制园林和林业防汛防台抗旱灾害应急预案,提出全市园林和林业领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防控措施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负责防汛防台抗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完整;

4)督促落实预警响应联动和临灾预警叫应机制组织防汛防台抗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应急演练和培训等工作;

5)负责局防指的日常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局办公室:

1)负责对外联络及机关内部协调工作;保障机关防汛防台抗旱人员生活后勤、物资供应及车辆调度;确保机关内外有线通讯畅通;配合做好市领导及市防指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保障。

2)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强化防灾减灾宣传引导,宣传推广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的先进事迹与先进典型,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氛围。

局绿化养护处与市绿化服务中心:

1)督促指导各区园林和林业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推动各单位组建专业抢险队伍,落实车辆、物资等应急准备;指导灾后清理、恢复及重建工作。

2)完成局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规划建设处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站:

1)督促指导市、区两级园林绿化在建工地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严格落实停工管理、施工人员清理撤离等防范措施;开展基坑、围挡、临时工棚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与加固;指导灾后现场排涝清淤、苗木倒伏扶正、临时设施修复及复工安全评估等恢复重建工作。

2)完成局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公园管理处与市属各公园

1)督促指导市属各公园及各区公园管理机构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督导城市公园闭园管理及园内人员清理,督导各单位、相关建设单位组建专业抢险队伍,落实车辆、物资等应急准备;指导灾后清理、恢复及重建工作。

2)完成局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区园林和林业管理部门: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本辖区园林林业领域防汛防台抗旱专项预案;配齐应急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局防指指令,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树木支撑加固、防汛排涝、保绿、倒伏树木扶正、断枝及障碍物清理等工作,保障树木、园林构筑物、园林设施设备及人员安全,维护道路通行畅通。

3)及时收集、汇总本辖区防灾抗灾信息,按要求上报局防指办。

4)宣传推广辖区内防灾抗灾先进事迹与先进人物。

5)指导督促辖区内单位、社区尤其是背街小巷开展自有绿地的防灾救灾及保绿护绿工作。

三、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根据市防指发布的预警标准、预警响应及雨汛台旱灾害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结合我市园林和林业工作实际,将应急事件分为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级(橙色预警级(红色预警四级,按照市防指统一部署,对应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一)级(蓝色预警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级(蓝色预警事件,启动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

1.风灾蓝色预警(预计风力68级)。台风: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大风: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2.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全市发生轻度干旱,或连续16—30天无有效降雨。

4.其他需启动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的情形。

(二)黄色预警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黄色预警事件,启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1.风灾黄色预警(预计风力810级)。台风: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大风: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强对流:未来6小时内将出现8级以上阵风、雷电或已出现并持续。

2.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全市发生中度干旱,或连续30—45天无有效降雨。

4.其他需启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情形。

(三)级(橙色预警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级(橙色预警事件,启动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1.风灾橙色预警(预计风力1012级)。台风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大风: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强对流: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10级以上阵风或已出现并持续。

2.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全市发生重度干旱,或连续45—60天无有效降雨。

4.其他需启动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情形。

(四)级(红色预警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级(红色预警事件,启动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1.风灾红色预警(预计风力12级以上)。台风: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大风: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强对流: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12级以上阵风、龙卷风或已出现并持续。

2.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全市发生特大干旱,或连续6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

4.其他需启动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的情形。

四、防御措施

(一)蓝色预警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视情组织各区属地部门开展动员部署。

2.各成员单位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每日向局防指办上报相关数据、灾情及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升级至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

3.对城市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新栽树木加强检查,清理枯枝、病虫枝;对高架两侧花箱等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对上下匝道两侧植物进行排查修剪;对地铁站出入口树木开展安全检查;对景区主要出入口道路风口处树木进行排查修剪,清理枯断枝、病虫枝;对江河湖渠周边植物进行排查修剪,清理枯断枝。

4.组织开展公园排水管网、沟渠巡查清淤,确保排水畅通;在低洼易积水点位设置警示标识;对公园高大乔木、古树名木进行排查,对存在倒伏风险树木采取临时加固措施;检查游乐设施、供电设施、园林建筑等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入口安全提示,通过广播、电子屏向游客发布防灾提醒;清点检查应急物资,确保沙袋、水泵、支撑件等储备充足、调用便捷。

5.督促市级园林绿化工程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及各区园林部门开展项目工地全面自查,重点关注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安全管理,加固新栽植苗木、围板、棚架等薄弱部位,提前疏通排水。组建应急队伍,备足应急物资6.旱情发生时科学浇水,利用洒水车、水带等进行浇灌作业。

7.局防指办对各单位预案落实、值班值守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实时掌握汛情、旱情动态,按市防指要求每日上报工作情况。

(二)黄色预警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及要求,市园林和林业局各相关部门落实专人值班值守,确保通讯畅通

2.各成员单位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线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开展预案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加强重点地段、节点重要建构筑物巡查;核查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队伍准备情况;按要求每日向局防指办报送相关数据、灾情信息及工作落实情况,做好转入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准备。

3.对城市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新栽树木加强检查,清理枯枝、病虫枝,及时加固支撑;加强对高架两侧花箱等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排查与加固,对上下匝道两侧植物进行排查修剪,及时加固支撑;强化地铁站出入口树木安全检查,及时加固支撑;对景区主要出入口道路风口处树木进行排查修剪,及时加固支撑,对倾斜严重乔木增加钢制支撑;对江河湖渠周边植物进行排查修剪,清理枯断枝,及时加固支撑,对倾斜严重乔木增加钢制支撑。

4.公园管理机构领导带班值守,应急队伍全员待命;全面开展广告牌、指引牌等公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密排水设施巡查频次,及时清理雨水篦子、排水沟渠;低洼区域预置排水泵、沙袋;对高大乔木、浅根性树木全面支撑加固,重点区域增设防台风钢制支撑;停止公园高空作业、水上活动,游乐设施暂停运营,设置安全警示围挡;制定游客疏散路线及安置方案,做好疏散准备工作。

5.督促市级园林绿化工程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及各区园林部门停止户外高危作业,完成风险点排查加固,转移低洼临水区域人员物资,保持排水畅通。开展动态巡查,及时排查消除隐患。

6.旱情发生时增加浇水灌溉频次,利用洒水车、水带等进行浇灌作业,增设滴灌袋、滴灌桶等加大抗旱保绿力度。

7.局防指办对各单位预案落实、值班值守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实时掌握汛情、旱情动态,按市防指要求每日上报工作情况。

(三)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到岗值班值守,进入应急处置程序。

2.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带班值守,全力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取消一切集会活动,所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每日上报相关数据、灾情及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升级至I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

3.全面检查行道树,清理枯枝、病虫枝,对倾斜严重乔木和规格超过20厘米的新栽植乔木增加钢制支撑;加强高架两侧及中分带花箱等附属设施安全排查与加固,对上下匝道两侧植物进行排查修剪,对道口外围10米范围内乔木增加支撑;进一步加强地铁站出入口和地面运行设备周边树木安全检查、修剪,及时加固支撑;景区主要道路风口处树木进行排查修剪,对倾斜严重乔木和道口20米以内乔木增加钢制支撑;对江河湖渠周边植物进行排查修剪,清理枯断枝,及时加固支撑,对倾斜严重乔木和道口50米以内乔木增加钢制支撑。

4.公园管理机构主要领导在岗指挥,全体干部职工在岗;发布公园闭园公告,通过官网、公众号、园区广播等多渠道告知市民;组织园内游客有序疏散,对滞留游客提供临时避险场所及必要保障,动物全部转移至内场;专人劝阻市民游客进入;停止全部户外作业,切断非必要电源,关闭临水临崖区域及地下空间;应急抢险队伍全员在岗备勤,配齐装备,随时处置树木倒伏、设施损坏等险情;低洼建筑出入口放置挡水板、沙袋,地下设施入口修筑防水围堰,防止雨水倒灌。

5.督促市级园林绿化工程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及各区园林部门停工,切断非必要电源,撤离所有人员至安全区域,加固或拆除易倾覆设施,应急队伍待命,实时监测风险,防范次生灾害。

6.旱情发生时增加浇水灌溉频次及作业时间,利用洒水车、水带等进行浇灌作业,增设滴灌袋、滴灌桶等加大抗旱保绿力度,抗旱时长延长到夜间至次日清晨。

7.局防指办对各单位预案落实、值班值守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实时掌握汛情、旱情动态,按市防指要求每日上报工作情况。

(四)红色预警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指挥部成员到岗值班值守,进入应急处置程序;

2.所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服从市防指统一指挥,积极组织应急抢险,按要求每日上报相关数据、灾情及工作落实情况。

3.全覆盖检查行道树,清理枯枝、病虫枝,对倾斜严重乔木和规格超过15厘米的新栽植乔木增加钢制支撑;加强高架两侧及中分带花箱等附属设施安全排查与加固,对有隐患的设施进行拆除,对上下匝道两侧植物进行排查修剪,对道口外围20米范围内乔木增加支撑;全面扩大地铁站出入口和地面运行设备周边树木检查和修剪范围,及时加固支撑,并视情况增加钢制支撑;景区主要道路风口处树木进行排查修剪,对倾斜严重乔木和道口50米以内乔木增加钢制支撑;对江河湖渠周边植物进行排查修剪,清理枯断枝,及时加固支撑,对倾斜严重乔木和道口100米以内乔木增加钢制支撑。

4.公园管理机构全体工作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守;封闭式城市公园全部临时闭园,严禁市民游客进入;加强动物内场笼舍巡察,必要时将动物转移至园内高处;应急抢险队伍集结待命,按照先人员、后财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随时投入抢险;对树木倒伏、设施损毁、积水内涝等险情第一时间处置。

5.督促市级园林绿化工程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及各区园林部门落实施工区域全封闭管理要求非必要人员禁止进入,全员转移至指定避险点应急抢险队伍待命,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6.旱情发生时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抗旱保绿,大幅增加浇水灌溉频次及作业时间,利用洒水车、水带等进行浇灌作业,增设滴灌袋、滴灌桶等,科学利用水栓浇水、江河湖渠抽水等措施,加大抗旱保绿力度,实行全天不间歇抗旱。

7.局防指办对各单位预案落实、值班值守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实时掌握汛情、旱情动态,按市防指要求每日上报工作情况。

以上应急措施中,高级别预警信号应急响应措施均应包含低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局防指根据雨汛台旱灾害发展趋势、对我市园林和林业的影响变化,结合市防指相关要求,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终止应急响应,同步取消各类临时闭馆闭园停工措施。

六、通讯保障

局防指办设在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435212传真:82430015值班手机:18171020250;园林110联动值班电话82420382

各成员单位必须保障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报送值班人员、应急队伍、值班电话、措施落实等相关信息。

七、信息报送及发布

(一)信息报送

各区园林林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信息报送时限,及时收集、汇总并上报应急抢险工作情况,各区园林林业部门在报区政府的同时,须同步报送市局,由市局统一归口上报,防止信息报送倒流、多头报送。

(二)信息发布

市区两级园林林业部门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按照程序报审发布。未经核实确认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发布。

、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按要求设立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及日常办事机构,健全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人员。各区组建不少于50人,全市不少于1000人的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应急救援突击应以年轻化、专业化人员为核心。应急救援突击服从局防指统一指挥、调度和派遣。必要时,由局防指提请市防指、市政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建专项应急救援队伍,支援防汛防台抗旱救灾工作。

(二)应急物资保障

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严格遵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规范储备流程及管理标准。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抢险物料、救生器材、抢险机具设备等防汛防台抗旱物资来源,结合应急处置需求提前储备应急设备设施,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足额储备,指导各区对应急抢险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淘汰年代久远、老化严重的机械设备,选用轻量化、智能化、自动化的抢险设备,提高抢险应急工作效率,确保应急时可快速调用。

建立市级统筹、区级负责、企业自备的物资储备体系。预警期间,对照全市防汛防台风及抗旱物资标准,督促有关单位储备抢险车辆、抽排水设备、发电设备、苗木加固材料、抗旱保绿喷灌遮阴设施、应急照明、安全防护、急救药品等物资,实行台账化管理、定期检修、动态补充。

应急抢险时,各成员单位优先调用本单位储备物资;储备物资不足的,由局防指协调调配;仍无法满足需求的,可向市防指办提出物资支援申请。

(三)避灾场所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划定应急避难场所,明确避难场所功能及保障措施,完善配套设施,储备必要的生活保障物资确保紧急情况下可快速启用制定人员转移方案,明确转移路线、责任人和安置保障措施。台风等灾害天气来临前,按照响应等级及时组织人员全部转移至指定避险点,为受威胁人员提供安全避险空间。严禁在临时工棚、简易板房内滞留。

、评估、培训与演练

(一)评估

局防指办及各成员单位应每年对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全流程开展总结、分析与评估,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持续完善防控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培训

局防指办及各成员单位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统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专项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科学设置培训课程,严格开展考核评估,强化培训实效。各成员单位每年汛前至少组织1次专项业务培训。重点讲解预案流程、隐患排查要点、避险常识及抢险规范。

(三)应急演练

局防指办定期组织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场景的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行性、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强化应急准备及应急响应能力。

各成员单位结合辖区、本单位易发生的险情类型,每年针对性开展应急抢险演练,提升一线处置能力。

积极参与市防指办组织的专业应急演练,加强协同配合,提升跨部门、跨领域应急处置联动能力。

十、应急预案制定

各涉林区要根据本预案自行制定辖区内林业行业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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