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26年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0886781/2026-08585 | 发布日期 | 2026-03-03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 文 号 | 武园林发〔2026〕3号 |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各区园林和林业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汉市2026年绿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6年3月2日
武汉市2026年绿化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武汉,切实做好2026年绿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秉持“做城市园丁、建百姓园林”初心使命,紧扣全市“平、明、绿、美、净、齐、畅、宁”系列攻坚行动部署,全力落实“绿”字攻坚。深度融入“五改四好”城市更新,实施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擦亮“春赏樱、夏观荷、秋品桂、冬观梅”品牌,建设更高水平湿地花城,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武汉“五个中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2026年,全市计划新改建各类公园105个、绿道150公里、林荫路80公里,推动“千园之城”向“公园城市”提档升级。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完成营造林10万亩。办好武汉都市圈花展、第43届金秋菊展等品牌活动,举办公园文化活动600场以上,推动绿色驿站增效提能,不断提升市民绿色获得感、幸福感。(绿化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附后)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千园之城”提档升级,健全全域公园绿地系统
1.完善公园体系。推进沙湖公园智慧停车场、大军山公园、武汉新城中央公园、花山河河口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结合“五改四好”城市更新,因地制宜推进口袋公园建设,提升、建设城市公园5个、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100个,进一步健全布局均衡、功能丰富、全龄友好的全域公园体系。
2.织密绿道网络。深入实施武汉市绿道系统建设三年行动,加快推进环汤逊湖绿道、东西山系山林步道等重点项目建设。以乡村道路、环湖环山道路绿道化改造为突破点,统筹推进绿道建设,提升绿道服务品质,新改建各类绿道150公里,逐步建成畅通便捷、完善舒适、特色彰显的“江城绿道”网络。
3.打造花漾江城。聚焦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持续推进城市绿化品质提升十大行动,改造提升一批高架中分带月季花路,加强2万米城市花墙养护管理,提升特色景观路50条,打造花园路口30处,扮靓10处高品质花漾街区,做好元旦、春节、汉马、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活动花卉景观效果保障。持续开展行道树补植、道路绿化改造提升等工作,建设林荫路80公里。
(二)提升湿地保护治理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国际湿地城市
1.推进保护修复。深入实施《武汉市湿地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2025—2035年)》,推进沉湖、安山等重要湿地生态修复,完成小微湿地建设10处。推进国家湿地公园能力提升建设,彰显湿地公园特色,发挥国家湿地公园品牌与价值。
2.加强监测管理。持续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严格重要湿地占用核准,保持湿地面积总量稳定。深化“智慧湿地”应用,提升智慧湿地系统数据治理能力和AI辅助决策能力。
3.深化交流合作。助力武汉对外交往中心建设,依托城市湿地保护与发展国家创新联盟、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研究中心武汉分中心等平台,深入开展科研交流、宣传教育。申请设立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城市湿地保护专业委员会。启动国际湿地城市续期审核筹备工作。
(三)筑牢林业生态安全屏障,守好绿色发展底线
1.推深做优林长制。全面推行林长制智慧平台,建立健全“四级林长+护林员”责任体系,推进林业重点工作,促进林长巡林督导见实效。完善“林长+两长(检察长、警长)”责任体系,深化“林长+河湖长”联动机制,构建多部门联动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
2.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黄陂区、蔡甸区、新洲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10万亩。
3.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方案》,完善森林防火“天空地人”四位一体监测,压实区级监测责任。加强防火队员培训演练和物资储备,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做好死亡松树清理和松褐天牛防治,强化疫木监管。积极申报湖北省武汉市长江经济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推进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开展全市第三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加强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保护和管理。持续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依法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地等行为。
(四)聚焦精细养护与服务升级,提升园林绿化品质
1.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持续推进“最美”“最差”双最公园推选,公布五级公园名录。完善并严格执行道路绿化和公园市、区、责任单位三级联动巡查督导机制,修订完善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操作流程。强化园林绿化极端天气应急处置能力。
2.提升公园服务水平。深挖历史文化与景观特色,引入餐饮、运动、休闲等多种业态,以业态创新激活公园空间活力。聚焦绿地开放共享、传统节日、赏花季等场景,打造主题展演、创意市集、公园大课堂等,举办公园文化活动600场以上。
3.推进绿色驿站增效提能。依托线上线下双渠道,常态化开展园艺师社区驻点服务。线上优化“绿小武”小程序功能,畅通生态产品供需对接渠道;线下强化旗舰站点示范作用,提升解放公园、园科院等站点运营水平,打造月湖公园旗舰站。
(五)创新“活绿”机制,激发绿色经济发展动能
1.探索公园经营改革。总结黄鹤楼公园、月湖风景区、龟山景区及各区公园经营性资产改革经验,做好“公益+经营”,实施“一园一策”行动,推动公园运营机制提质增效,带动公园周边商圈活跃度。
2.促进林业改革发展。推进实施武汉市集体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盘活林业“三资”管理改革,打造都市特色林改示范样板,促进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
3.谋划产业发展。持续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完成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等。通过提档升级现有森林康养与生态旅游项目,打造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线路与示范基地;着力培育龙头示范企业,推动林下经济与国家储备林、国土绿化等重大工程深度融合,发展林下经济6000亩。
4.做强赏花经济。推进赏樱游、四季赏花等专项行动,策划组织武汉都市圈花展、第43届金秋菊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探索引入多元模式,促进赏花经济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将绿化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
(二)精准谋划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抢抓政策机遇期,紧密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吃透政策、争取支持,围绕城市更新、流域综合治理、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点领域,开展新一轮项目谋划。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将绿化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主动对接争取中央、省级专项政策及资金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化领域。
(四)深化宣传引导。依托主流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紧扣全市绿化工作重点任务与特色亮点,策划推出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参与合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6年绿化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一、市园林和林业局
(一)统筹推进后官湖、汤逊湖等生态绿楔建设。
(二)统筹开展赏樱游建设。
(三)统筹完成东西山系山林步道(七山段),推进市属公园改造提升、新西兰友城克赖斯特彻奇市“中国园”、武汉都市圈城市公园建设。
(四)统筹推进武汉城市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设。
(五)统筹实施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推进林荫路建设。
(六)推进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托城市湿地保护与发展国家创新联盟、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研究中心武汉分中心,深化城市湿地和候鸟保护。申请设立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城市湿地保护专业委员会。启动国际湿地城市续期审核筹备工作。
(七)举办精品花事活动。策划组织武汉都市圈花展、第43届金秋菊展等花事活动。
二、江岸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新改建口袋公园8个,建设绿道2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10公顷,建设林荫路5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4条、花园路口6处、花漾街区2个;实施小微湿地建设1处。因地制宜打造樱花特色景观。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30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10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6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20场。
三、江汉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新改建口袋公园4个,建设绿道2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10公顷,建设林荫路5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4条、花园路口4处、花漾街区2个;结合赏樱游规划,营造公园、道路樱花景观5处。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公园文化活动50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10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6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20场。
四、硚口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新改建口袋公园8个,建设绿道2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5公顷,建设林荫路5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4条、花园路口4处;因地制宜打造樱花特色景观。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15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10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6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20场。
五、汉阳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续建龙阳湖公园二期;新改建口袋公园8个,建设绿道5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10公顷,建设林荫路5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4条、花园路口4处、花漾街区1个;实施小微湿地建设1处。因地制宜打造樱花特色景观。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40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10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6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20场。
六、武昌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新改建口袋公园8个,建设绿道2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10公顷,建设林荫路5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4条、花园路口6处、花漾街区2个;结合赏樱游规划,营造公园、道路樱花景观5处。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60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10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6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20场。
七、青山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启动建设楠姆片区公园,新改建口袋公园8个,建设绿道2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30公顷,建设林荫路5公里、特色景观路4条、花园路口4处。因地制宜打造樱花特色景观。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40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10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6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20场。
八、洪山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续建光霞公园、大洲儿童友好公园、白沙二路儿童友好公园,新改建口袋公园8个。推进汤逊湖生态绿楔建设,续建环汤逊湖绿道洪山段,建设各类绿道5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25公顷,建设林荫路5公里、特色景观路4条、花园路口4处、花漾街区1个。加强天兴洲重要鸟类栖息地保护,确保黑鹳种群稳定。因地制宜打造樱花特色景观。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35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10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6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20场。
(五)国土绿化。实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工程300亩。
九、蔡甸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续建朝阳湖公园,新改建口袋公园5个,建设绿道10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30公顷,建设林荫路5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2条;续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推进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小微湿地建设1处。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5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4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4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15场。
(五)国土绿化。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工程11000亩。
(六)林业产业。推进林下经济建设400亩。
十、江夏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新改建口袋公园5个,建设古树公园(游园)1个;推进汤逊湖生态绿楔建设,续建环汤逊湖绿道江夏段,建设绿道80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40公顷,建设林荫路5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2条;加强安山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实施小微湿地建设1处。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对3株衰弱或濒危的一级古树进行抢救复壮。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5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4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4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15场。
(五)国土绿化。推进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工程10000亩。
(六)林业产业。推进林下经济建设2000亩。
十一、东西湖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新改建口袋公园5个,建设绿道3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5公顷,建设林荫路5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4条;加强杜公湖国家湿地公园、府河天鹅湖湿地候鸟重要栖息地保护修复,实施小微湿地建设1处。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20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4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4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15场。
(五)国土绿化。实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工程400亩。
十二、黄陂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新改建口袋公园4个,建设绿道10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25公顷,建设林荫路5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2条;加强青头潜鸭栖息地生境保护与恢复,实施小微湿地建设1处。结合赏樱游规划,清凉寨景区、锦里沟景区,营造“樱花映古村”独特景观。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对5株衰弱或濒危的一级古树进行抢救复壮。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5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4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4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15场。
(五)国土绿化。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工程25000亩。
(六)林业产业。推进林下经济建设2000亩。
十三、新洲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新改建口袋公园5个,建设绿道5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5公顷,建设林荫路5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2条;加强涨渡湖湿地候鸟重要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实施小微湿地建设1处。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对3株衰弱或濒危的一级古树进行抢救复壮。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5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4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4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15场。
(五)国土绿化。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省级流域综合治理国土绿化项目、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工程17000亩。
(六)林业产业。推进林下经济建设1400亩。
十四、东湖高新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建成荷塘公园,续建武汉新城中央公园,改造提升梅溪岭公园、龙山湖公园,新改建口袋公园10个。推进汤逊湖生态绿楔建设,启动建设环汤逊湖绿道高新段,建设绿道25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60公顷,建设林荫路10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5条、花园路口4处、花漾街区2个;加强豹澥湖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保护。实施小微湿地建设1处。因地制宜打造樱花特色景观。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20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4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4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15场。
(五)国土绿化。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工程8000亩。
十五、长江新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完成岩际公园一期;新改建口袋公园3个,建设绿道5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30公顷,建设林荫路3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2条;加强草湖湿地保护修复,实施小微湿地建设1处。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5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4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4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15场。
(五)国土绿化。实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工程500亩。
十六、武汉经开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续建大军山公园,结合赏樱游规划启动建设军山江滩公园,建设古树公园(游园)1个,新改建口袋公园9个。推进后官湖生态绿楔建设,续建后官湖绿道,建设各类绿道15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80公顷,建设林荫路10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5条、花园路口4处;加强武湖湿地保护修复,实施小微湿地建设1处。因地制宜打造樱花特色景观。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20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持续推进绿色驿站功能提升,全年园艺师驻点服务对口社区不少于4个,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4次,指导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绿化管护及生态实践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15场。
(五)国土绿化。推进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工程8000亩。
十七、东湖风景区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新改建口袋公园3个,建设绿道2公里。
(二)湿地花城。建设林荫路2公里,提升特色景观路2条;加强东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持续擦亮东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品牌。
(三)精细管养。纳入一级养护管理标准的道路占比达20%。
(四)绿色惠民。新增一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培育公园活力场景,组织公园“+音乐”“+大课堂”“+市集”等特色活动,依托公园开展自然教育,全年开展各类公园文化活动不少于20场,举办第43届金秋菊展,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创新参与方式,强化服务支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不少于5场。
(五)国土绿化。推进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工程2000亩。
十八、市教育局
巩固提升校园绿化水平,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引导青少年参加植树造林等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第43届金秋菊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
十九、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积极参与第43届金秋菊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
二十、武汉城投集团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启动建设空港音乐半岛体育公园。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10公顷。
(三)绿色惠民。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第43届金秋菊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因地制宜实施单位绿化美化,提升附属绿地管护水平。
二十一、武汉城建集团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完成古田四路公园(古田社区级扩大片5号地块),启动建设龟北片产业文化公园。建设东西山系山林步道等绿道15公里。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10公顷。
(三)绿色惠民。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第43届金秋菊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因地制宜打造樱花特色景观。
二十二、武汉城发集团
(一)公园绿道体系建设。完成北洋桥生态文化公园。
(二)湿地花城。新建绿地40公顷。
(三)绿色惠民。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第43届金秋菊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
二十三、武汉地铁集团
(一)湿地花城。新建绿地50公顷。建设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轨道交通12号线联络线站点绿化。
(二)绿色惠民。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第43届金秋菊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因地制宜实施单位绿化美化,提升附属绿地管护水平。
二十四、武汉农业集团
(一)国土绿化。启动武汉市国家储备林(黄陂、蔡甸片区)项目建设,实施环城林带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工程18000亩。
(二)绿色惠民。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第43届金秋菊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
(三)林业产业。推进林下经济建设200亩。深入实施《武汉市集体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落实林权勘测、评估、收储、交易、抵押等服务环节以及林事服务事项,高质量完成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
二十五、武汉文旅集团
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花展、第43届金秋菊展等综合型花事活动。因地制宜打造樱花特色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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